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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的估值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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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股息基准模式,就是以股息率为标准评估股票价值,对希望从投资中获得现金流量收益的投资者特别有用。可使用简化后的计算公式:股票价格=预期来年股息/投资者要求的回报率。例如:汇控今年预期股息0.32美元(约2.50港元),投资者希望资本回报为年5.5%,其它因素不变情况下,汇控目标价应为45.50元。2、最为投资者广泛应用的盈利标准比率是市盈率(PE),其公式:市盈率=股价/每股收益。使用市盈率有以下好处,计算简单,数据采集很容易,每天经济类报纸上均有相关资料,被称为历史市盈率或静态市盈率。但要注意,为更准确反映股票价格未来的趋势,应使用预期市盈率,即在公式中代入预期收益。投资者要留意,市盈率是一个反映市场对公司收益预期的相对指标,使用市盈率指标要从两个相对角度出发,一是该公司的预期市盈率和历史市盈率的相对变化,二是该公司市盈率和行业平均市盈率相比。如果某公司市盈率高于之前年度市盈率或行业平均市盈率,说明市场预计该公司未来收益会上升;反之,如果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表示与同业相比,市场预计该公司未来盈利会下降。所以,市盈率高低要相对地看待,并非高市盈率不好,低市盈率就好。如果预计某公司未来盈利会上升,而其股票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未来股票价格有机会上升。3、市价账面值比率(PB),即市账率,其公式:市账率=股价/每股资产净值。此比率是从公司资产价值的角度去估计公司股票价格的基础,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这类资产负债多由货币资产所构成的企业股票的估值,以市账率去分析较适宜。除了最常用的这几个估值标准,估值基准还有现金折现比率,市盈率相对每股盈利增长率的比率(PEG),有的投资者则喜欢用股本回报率或资产回报率来衡量一个企业。一、股票估值的意义帮助投资者发现价值被严重低估的股票,买入待涨获利,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帮助投资者判断手中的股票是否被高估或低估,以作出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决定,帮助投资者锁定盈利或坚定持有以获得更高收益的决心;帮助投资者分析感兴趣的股票的风险。估值指数越低的股票,其下跌的风险就越小。估值指数小于30%或操作建议给出立即买入或买入的股票即使下跌也是暂时的;帮助投资者判断机构或投资咨询机构推荐的股票的安全性和获利性,做到有理有据的接受投资建议;帮助投资者在热点板块中寻找最大的获利机会。通常热点板块中的股票的表现大相径庭,有些投资者虽然踏中的热点,却获利不高。估值帮助投资者在热点板块中寻找到最佳的股票、获得最大的收益;帮助投资者理解股评信息中对股票价值低估的判断。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2种观点: 一般来说,对上市公司估值有三种方法。  第一种是内在价值法,可以通过未来现金流的贴现得出。一家企业如果未来能够持续盈利,产生正的现金流,那么可以通过数学模型计算得出目前这家公司的价值,可以说内在价值法是相对谨慎的估值方法。  第二种方法是相对价值法。对比同一类型的公司,一般来说是对比行业内除亏损企业外的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或者市净率等指标,得出目前公司股价是否高估。如果整体行业高估的话,用这种估值方法得出的说为低估的股票恐怕也很难获得好的收益。  第三种方法就是并购价值法,采用的是按照目前的市场条件如果重置一家企业,需要投入的资本,这里需要对企业目前的市场份额、品牌、管理层等给出相当的溢价。  以上说的三种估值方法,通过我这么多年的观察,一般来说,在熊市里很多机构用的最多的内在价值法,所以质量型的股票在熊市里表现会比较好。所谓的跌势重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随着市场的逐步活跃,市场会采用相对估值的方法来判断哪些个股存在补涨的机会。而在牛市,整个证券市场的并购会不断活跃,各路资本大玩财技,市场已经很难找到内在价值严重低估的个股,这时并购估值法会大行其道。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临近尾声以及中国经济不断和世界经济的接轨,上市公司并购和重组会不断增加,所以我们要学习如何通过并购价值法来研究一家存在并购可能的上市公司。

第1种观点: 非上市公司的估值也要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看过去)、市场法(看现在)和收益法(看未来)。1、成本法:五年前买地花了1000万;2、市场法:按照周边地块拍卖价,这块地值5000万;3、收益法:如果能在这块地上开发房地产,按照楼市的均价和走势。一、非上市企业估值的参照尺度是怎么样的?1、利润额的5~9倍(市盈率)市盈率的倒数就是投资回报率,这种估值方式对于非上市企业也是适用的。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放大至2~30倍,常见的企业建议使用5~9倍这个区间。2、净资产的1~2倍(市净率)有些破产清算的企业估值会低于1倍,有可能是因为库存商品贬值了。五年前买个手机花3000元,不拆封放到顶多卖300元,如果是不能开机也就换个不锈钢盆了(价值3元)。3、销售额的1倍左右如果遇到软件公司,尚未盈利,资产就那两台电脑,可以试着用这个办法。然而具体情况差距太大了,首先要看增长率,再看销售额。拿软件公司举例,年销售额几十万块钱,可以说没多少价值,按照1倍左右算就行;如果达到1000万则会进入快速成长期,经营妥善会迅速从1000万上升到1亿元;但是1亿再往10亿走,难度将会大大增加。所以花1亿买个1000万的软件公司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花10亿买个1亿销售额的公司,我的感觉是买贵了。当然具体情况仍需要具体分析。4、年均投资回报率15%投资者所追求的就是回报,我们可以通过投资回报率反推出企业的估值。计算年均投资回报率的方法也很简单,按照融资企业提出的估值,测算一下投资者的投资额及股权比例。根据未来3~5年的收益,折算一下投资者的年均收益率。一般来说15%的年投资回报率对投资者来说是比较有吸引力的。

第2种观点: 关注股票的朋友或许知道,当下中国最值钱的股票是茅台股份,股价一度突破“千元”。这反映了市场对于茅台股份价格的认知。滴滴前段时间据说拿到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620亿美元,成为未上市公司中的独角兽。公司是如何估值的呢?在投融资领域,估值类型有四类,分别为相对估值法、绝对估值法、成本法、收益法。相对估值法:是用可以比较的其他公司(可比公司)的价格为基础,来评估目标公司的相应价值的方法。收益法:也叫收益评估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标的资产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成本法:是指按照投资成本进行计价的方法,通过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在扣除折旧的基础上,来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价值的方法。绝对估值法:是通过对上市公司历史及当前基本面的分析,对未来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数据预测,获得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它是一种现金流贴现定价模型估值方法。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评估办法主要有哪些1、收益法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2、市场法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2)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3、资产基础法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会计、企业经营等情况,要求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2)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知晓并非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并单独评估。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3)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所选评估方法可能有别于其作为单项资产评估对象时的具体评估方法,应当考虑其对企业价值的贡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三、估值方法基金管理人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在选择估值方法时考虑的各种因素,并结合自己的判断,采用多种分属不同估值技术的方法对非上市股权进行估值。

第3种观点: 非上市公司的估值的方法有:1、成本法;2、市场法;3、收益法。在实践中,上市企业好比是黄金,明码标价,市值看得见;而非上市企业是翡翠,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导致卖股份的时候不知道到底该要多少钱。多数非上市企业的老板不是财务科班出身,看不懂繁冗的公式模型,只能是通过经验来判断价格。一、上市公司申请上市的程序(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证券法》第4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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