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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处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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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改名字需要的手续: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写更名申请,到或者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2.准备好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填写一份变更姓名申请表,盖户籍专用章、片区民警签字、所长签字。3.到县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后到市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如果未满16周岁则不需要到市里进行签字。4.回到户籍所在地,将所有的材料上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一、姓名可以修改吗1、名字是可以改的。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改名字的流程是什么改名字的流程如下:1、写更名申请;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6、到市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变更名字:(一) 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容易造成性别混淆或含义容易被误解、歧视的;(二) 名字中含有《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字的;(三) 依法被收养或收养关系变更的;(四) 父母离婚、再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名字的;(五) 有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正当充分理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变更名字:(一) 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容易造成性别混淆或含义容易被误解、歧视的;(二) 名字中含有《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字的;(三) 依法被收养或收养关系变更的;(四) 父母离婚、再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名字的;(五) 有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正当充分理由的。第七十条 申报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有关变更姓名理由的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其中,变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征得本人同意;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失踪的,需提交死亡、失踪证明或声明;变更为父姓和母姓之外姓氏的,需提交与所选取姓氏人员之间的关系证明(监护人为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申报变更成年人姓名的,应当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提交有关变更姓名理由的书面申请、证明材料和居民户口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一、离婚后孩子姓名可以改吗可以改,但要经男方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机关应予以恢复。离异夫妻最好能协商解决子女的姓名更改问题,最好达成书面协议!二、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元建议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条件和理由(1)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2)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3)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为名字变更后会影响到自己的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以及产权证等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门也有规定,为保证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的,应当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第1种观点: 改名字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分局户证窗口办理。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什么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第二,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第三,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第四,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签字。第五,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签字。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第六,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让民警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1种观点: 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第二,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第三,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第四,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签字。第五,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签字。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第六,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让民警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写更名申请,到或者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2.准备好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填写一份变更姓名申请表,盖户籍专用章、片区民警签字、所长签字。3.到县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后到市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如果未满16周岁则不需要到市里进行签字。4.回到户籍所在地,将所有的材料上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改名字需要的手续: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解析: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一、改名条件: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3、理由要充分。二、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开具变更证明,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变更证明到市级公证处申办更名公证书,将机关给你开具的更名证明原件、市级公证处更名公证书原件提供给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员会递一份档案姓名变更审批表,逐项填写后,人事管理员会请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变更名字:(一) 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容易造成性别混淆或含义容易被误解、歧视的;(二) 名字中含有《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字的;(三) 依法被收养或收养关系变更的;(四) 父母离婚、再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名字的;(五) 有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正当充分理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变更名字:(一) 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容易造成性别混淆或含义容易被误解、歧视的;(二) 名字中含有《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字的;(三) 依法被收养或收养关系变更的;(四) 父母离婚、再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名字的;(五) 有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正当充分理由的。第七十条 申报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有关变更姓名理由的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其中,变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征得本人同意;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失踪的,需提交死亡、失踪证明或声明;变更为父姓和母姓之外姓氏的,需提交与所选取姓氏人员之间的关系证明(监护人为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申报变更成年人姓名的,应当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提交有关变更姓名理由的书面申请、证明材料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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