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有哪些1、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如下:(1)犯罪嫌疑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嫌疑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2、过失致人死亡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4、过失致人死亡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第3种观点: 如果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就是有案底,不构成则没有案底。交通事故致人一人死亡,如果肇事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会有犯罪记录。如果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没有犯罪记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门保存。交通肇事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之一,因此,如果触犯了交通肇事罪,会留下案底,永远保存于机关。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两点:主体: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