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培训学校校长一职是:你所在学校聘用你后才会有相应的责任或法律责任。在你任学校校长的职务中,如果正常办学,不会出现法律责任的,除非你在职期间,利用职务行骗,诈骗、给学校带来损失或巨大损失后,才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有一定法律风险,备案校长属于培训学校的直接责任主体,如果培训学校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法律事件,可能会导致承担一定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校长的培训,建设培训信息资源库和培训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提高校长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科学管理和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第1种观点: 从应用范围上看:董事会主要用于企业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而理事会主要用于学术组织、研究机构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从组成人员上看:能入选董事会的,一般是出资人(当然现在企业组织理论中,允许有董事的存在,这主要是一种中立监督作用),而且是大股东。理事会成员的组成与出资多少无关,主要是以事而成。从职权上看: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确定经营方针;任免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一切高级职员,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和决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和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等。理事会的细则规定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权利、义务和责任;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监督这些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等。一、什么是执行董事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董事就是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发表意见。要求,它的意见必须是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的指示。执行董事,他本身作为一个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二、什么是董事长董事长,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股东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董事会成员的普通董事,非执行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太大责任。但参与公司战略经营管理,行使了投票权的,需要承担责任。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