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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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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可以进行领取。1、登录个人账号点击进入办事大厅。2、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3、点击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最后登录申请即可。就业补贴它是指大专中专毕业生,在企业岗位的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1、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2、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大学生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到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2种观点: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按照伤残程度来确定,不同的伤残程度有不同的标准。《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二十四条规定:“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为:1、劳动者是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获得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里应当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劳动者是七到十级的,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为标准来支付,应当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一、职工的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按照伤残程度来确定,不同的伤残程度有不同的标准。《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二十四条规定:“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为:1、劳动者是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获得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里应当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劳动者是七到十级的,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为标准来支付,应当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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