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我国刑法中的基本原则有:1、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其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4、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法的特点: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而其他法律规定的都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2、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3、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但其严厉程度轻于刑法所规定的刑罚; 4、刑法具有补充性,即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保护;只有当一般部门法还不足以抑制某种危害行为时,才能适用刑法;5、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即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保护的合法权益,也都借助于刑法的调整和保护。综上所述,作为一个国家的刑罚制度,并不是几个刑种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宏观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所以要想真正的探寻并解读刑罚目的,必须系统的、全面的考察整个刑罚体系,并研究其各个构成要素的运行机制,而作为一个国家刑罚体系的各个构成要素运行机制的基础是刑罚权。换句话说,国家之所以能够制定、适用、裁量刑罚,是因为它享有刑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三、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四、依靠群众。五、审判公开。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七、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十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十二、人民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十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十四、刑事司法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2、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