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临时身份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