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的审查结果决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