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和需要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者协议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判决是否准予双方离婚。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