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法律分析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拓展延伸
民间贷款利率管制的变化趋势
近年来,民间贷款利率管制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呈现出明显的趋势。首先,加强了对民间贷款利率的监管,以保护借款人的权益。其次,逐渐趋向于规范和合理化,鼓励合法的民间贷款市场发展。此外,还加大了对高利息贷款的打击力度,遏制了高风险借贷行为的发展。然而,也在不断调整中,以适应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因此,未来的趋势可能是更加灵活的利率管制,更好地平衡了借贷双方的利益,促进了民间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新规,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已明确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这一调整使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从过去的24%和36%大幅下降至15.4%。近年来,民间贷款利率管制不断变化,加强了对民间贷款利率的监管,以保护借款人的权益。未来的趋势可能是更加灵活的利率管制,促进了民间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