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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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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一、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有先后顺序吗

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的顺序: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的证据,才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和的支持。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工伤认定会中止,在劳动争议裁决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先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是以仲裁结果为基础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书让去仲裁的过程是什么

工伤认定书上让去仲裁的过程是:

1、出示劳动合同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若没有劳动合同的,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当事人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认定工伤;

3、按照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做工伤鉴定;

4、依据工伤鉴定书主张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

三、未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如何维权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先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主张工伤赔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单位拒不赔偿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维权。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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