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是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安全使用的年限。
法律依据:
(GB 50068-20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1.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2.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3.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