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保健食品功能有27种:
1、增强免疫力功能;
2、改善睡眠功能;
3、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4、增加骨密度功能;
5、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6、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7、缓解体力疲劳功能;
8、缓解视疲劳功能;
9、祛痤疮功能;
10、祛黄褐斑功能;
11、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12、改善皮肤油份功能;
13、辅助降血脂功能;
14、辅助降血糖功能;
15、抗氧化功能;
16、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17、促进排铅功能;
18、清咽功能;
19、辅助降血压功能;
20、促进泌乳功能;
21、减肥功能;
22、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23、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
24、调节肠道菌群功能;
25、促进消化功能;
26、通便功能;
27、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法律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指导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相关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