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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到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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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强度比较轻的处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由人民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其一定自由,交由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

一、拘役刑期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同时也属于其中的主刑、自由刑。这是一种强度比管制大,但又没有有期徒刑强度大的处罚。由人民作出判决,拘役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要数罪并罚的话,不会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是需要计算的,期满的应当释放罪犯。那么,拘役的天数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第三、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第四、拘役是由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则抵刑期一日。综上,拘役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的。

二、什么情况下能判管制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的,不得超过三年。拘役也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同管制、拘役一样,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长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送交监狱执行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三、我国刑罚制度的主刑包括哪些

我国刑罚制度的主刑包括如下:

1、管制,管制是指机关根据群众监督,对犯罪人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人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进行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监狱强制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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