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事由包括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