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的规定:1、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2、强制执行是由强制要求执行义务人必须执行的一种措施,执行义务人将会收到惩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