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重庆共有23个区,15个县。目前,另外3个直辖市已基本完成撤县建区。当地学者曾多次呼吁,依照其他直辖市的发展经验,重庆也应尽快完成撤县建区。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四条 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加强对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行政区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