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肇事赔偿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按照重庆市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二十;
2、死亡赔偿金按照重庆市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二十;
3、丧葬费重庆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
4、其他合理费用按照相应规定的计算。
一、十级工伤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重庆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吗
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1、医保缴纳情况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上查询,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
2、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
3、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4、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三、九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用人单位支付);
4、医疗费:按100%享受(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津贴: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7、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基金支付)。
8、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基金支付)
9、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10、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大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基金支付)。
11、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基金支付)。
12、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基金支付)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