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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伤津贴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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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社保厅下发《关于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调整了山东省抚恤金发放标准,也更新了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抚恤金发放标准。山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山东省工伤保险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律师一起看看吧。

山东省伤残津贴、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伤残津贴发放标准

1.一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195元/月;

2.二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185元/月;

3.三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175元/月;

4.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165元/月;

二、抚恤金发放标准

1.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69元;

2.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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