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及时发放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工伤致残职工对企业的赔偿金额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但此举并不会对该职工的个人信用造成任何影响。因为个人信用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与劳动争议的处理无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订立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及时发放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提出申诉、控告或者举报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根据需要进行调解、调查、处理。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申诉人或者控告人的权利和要求,向其推荐专门机构或者律师接受法律援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规定:“职工、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事项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据本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