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申请流程如下:
1、向所在地镇街安监办报名登记;
2、由镇街安监办工作人员对报名申办点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距离进行初审;
3、区安监局审查报名登记表后,组织超出所在路段销售网点设置数的报名者进行抽签;
4、由区安监局和区商务局对中签经营户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其经营资格;
5、取得经营资格者参加培训。
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许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2、产品质量监管:烟花爆竹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接受质量监督检查;
3、销售许可与管理:销售烟花爆竹需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并遵守销售管理规定;
4、燃放规定:烟花爆竹的燃放需遵守当地的燃放规定,包括时间、地点等;
5、运输与储存:烟花爆竹的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6、应急管理:企业和销售点需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烟花爆竹申请流程包括向所在地镇街安监办报名登记,初审基本条件及安全距离,区安监局审查报名登记表并抽签,区安监局和区商务局审查中签经营户的安全条件并确定经营资格,最后参加培训。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