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诉讼离婚的不动产变更,自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需要再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