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可以退,但需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交房延迟超过约定时间,可以根据合同退房。若开发商证件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需全额退款并赔偿利息。若实际面积超出3%范围,购房者可要求退款并赔偿利息。
法律分析
一、已经购买的商品房可以退吗
1、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可以退的。但如果购房者是违约或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房子不想要了怎么退房
1、按照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实际延迟交房了。交房时间在合同里都有明文规定,确切的日期,通常而言《购房合同》约定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事件是30天到90天,如果实际交房日超过这个时间,那么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退房。
2、虽然合同签订了,但是开发商证件不全,因此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其实不用多说,因为开发商证件(五证)不全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法定效应,该项交易就无效,开发商必须予以全额退款并且赔偿期间利息。
3、房屋实际面积超出3%的范围。合同约定实际交付的套内面积要与合同约定面积在3%偏差以内属于合理,如果偏差超过3%,购房者100%可以要求退款并且开发商赔偿期间利息责任。
结语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然而,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违约或违法解除购房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购房者应根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违约责任。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但不想要房子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延迟交房时间进行退房。此外,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导致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利息。另外,如果房屋实际面积超出约定范围,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款并获得利息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