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介绍了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和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者在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需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1.在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需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权益受损后应在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委应在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如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