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批准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