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业学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提高学院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各系部主任、党支部
2、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院长办公室。院救灾办主任:
工作人员:
三、院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委和区救灾办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院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害救助应急程序
1、灾情报告:在自然灾害发生后,院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委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五、灾后善后工作
1、做好死难、受伤师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院稳定。
2、加强灾后值班,做好校园各项安全规范措施,确保灾后学校饮水,食品的卫生安全。
二0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