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之后,从的司法部局开始,各省、市、自治区的局和各地的有接收强制隔离戒毒的所,都加挂强制隔离戒毒局或者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属于一家管理,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出台后,到2009年初,全国各地的司法系统管理的所也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并逐步收治强戒人员。一般情况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先在那边收治几个月(一般不超过半年)后送所强制隔离戒毒(不超过二年)。
扩展资料:
《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二章 设 置
第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设置。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和省级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批准,并报备案。
第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机关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