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地与工作所在地不符,发生劳动争议后,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
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