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和《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校食堂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全面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每学期初组织人员收取军训费、伙食费、茶水费等有关费用,所收款项及时缴存银行。
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核查“库存材料”的结转是否合理,以便准确反映伙食成本。
按月与食堂现金会计进行记帐凭证的交接,认真审核记帐凭证,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发生额、余额,做到帐实相符;科学、合理地核算伙食收入、伙食支出,及时登记总帐、明细帐,编制财务月报表,报表经司务长、现金会计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科。
及时掌握伙食盈亏动态,向司务长、总务处提供信息,提出改进建议。
食堂添置固定资产须执行《采购法》并报学校登记固定资产总帐。
学生离校前,及时与学生结清有关帐目,多退少补。
配合学校“内部审计小组”,搞好食堂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