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无收入证明

个人无收入证明

来源:99网

  兹证明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社区或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廉租住房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事处或镇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巫溪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及《巫溪县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如提供虚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凡是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无工作及收入来源的'均需填写此表,并在“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后面附注说明。巫溪县廉租住房保障领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