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民政所:(以下简称甲方)
聘用护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护理人员,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1、甲方聘用乙方为护理人员,形成工作关系以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聘用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至xx年12月30日。
2、聘用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乙方工资,工资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600元,常规管理工资xx年结束,石门镇民政所将根据乙方一年来工作表现,对乙方进行考核,发放适当考核奖。
11、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解释权属于甲方。
甲方(石门镇民政所)(签章):
乙方(聘用护理人员)(签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