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二部门关于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人社函〔X〕X号)和《X县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X〕X号)文件精神,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经县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和目标
(一)行动范围。全县范围内招用农民工的各个行业,主要包括建筑建材,交通水利,市政工程,乡村设施建设,扶贫安置,土地整治,采矿能源,线路安装、超市购物,宾馆、酒店、农家乐,民办教育,民办医疗,生产加工,汽车维修和各种合作社等招用农民工较密集的行业。
(二)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不完善,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施工手续不完备,工程分包不规范,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工资支付责任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资支付不规范,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参保不完备等10方面问题。
二、专项行动方法和步骤
专项行动从X年4月24日开始,至X年12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4日-4月30日)。
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目的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摸底自查阶段(5月1日到5月20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属于非建设领域的,要认真填写《X县治理非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查摸底》,于5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建设领域的,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检查工程招投标情况,施工手续情况,工程转包、分包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对调查摸底的项目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填写《X县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人一览表》,于6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新开工项目,要填写《X县建设领域X年新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人月度进展表》,每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治理阶段(5月21日到10月31日)。
由县人社局牵头,抽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工作组,对照目标任务涉及的10方面突出问题,逐项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各相关部门就各自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集中治理结束后,县人社局要组织人员,对照问题清单,深入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市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规定和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于12月底前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成立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负责领导和联络人员,确保上下联通联动。
(二)夯实工作责任。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X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三)从严督促检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县督查室、监察局、电视台,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深入各行业部门开展督查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行业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对因整治不彻底,且造成农民工因工资问题上访、的行业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