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财务复核由财务科长兼任,负责医院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完成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3.解释、解答与医院的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
4.分析检查医院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5.审核医院的记账凭证;
6.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并结账;
7.编制医院的会计报表,在每月10日前报送院长及主管部门;
8.编制、核算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表;
9.定期检查医院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
11.按照印鉴分管制度,负责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中的一枚财务章;
12.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