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计划锦集
一、创建活动的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在20xx年前全面完成创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标准化村卫生室任务。20xx年全镇创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红罗村),转归村卫生室4家(大阳家村、大沃口村、冷水村、下徐村);20xx年创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枫林村、石角村),转归村卫生室2家(灵上村、灵下村);20xx年创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寺下村)。
二、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突出主导和公益性质,严格按照设置规划建设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标准化村卫生室。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必须由村集体提供,可采取村集体闲置房整修改造、划地新建等办法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划地新建站用地面积为0.5-1亩左右。房屋平面图及装备配置须由县卫生局审查同意。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造由乡镇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行政村具体承建。
服务站房屋建筑面积必须确保在150平方米以上。要求布局合理,装修舒适,达到洁化、美化要求。设施达到《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人员配备2人以上,实行聘任制,聘任工作按照个人提出申请、村两委推荐、镇同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卫生院聘任的程序进行。被聘用的乡村医生和其他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并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对业务能力特别强、工作优秀和身体健康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以内。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统一按乡镇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地名+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
村卫生室的设置由村委会提出,经镇同意后向卫生局申请。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设置诊室、处置室、治疗室等科室;至少有1名取得乡村医生以上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村卫生室实行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松散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原来经验收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只要村委会提出,经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核通过,可以确认为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法人代表由村主任担任,指定一名乡村医生为负责人。村卫生室名称统一按乡镇名+当地名+村卫生室命名。
(二)实行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法人,法定代表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实行“五统一”管理。即:
统一行政和业务管理。中心对站统一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各项预防保健、医疗、药品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都统一由卫生院按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要求,安排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统一人员配置和人事管理。中心、站人员配置按当地人口、服务覆盖面和工作量确定。人员可打破行政村和乡村界限,在本乡范围内统一调配和使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可从现有正式在编人员中调配,也可从乡村医生和其他人员中聘用。其中,正式在编人员应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乡村医生和其他人员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中心根据实际需要择优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统一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障。正式在编人员,其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按国家有关执行;在中心、站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其基本工资与中心自愿协商,但不得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由中心统一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与中心签订劳务协议,不再参加社会保险,劳务报酬由双方自行商定。中心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负责制订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并在制订考核方案时适当向站倾斜。为受聘驻村责任医生办理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均须按个体工商户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因年龄超过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按照个体工商户应缴标准提取补偿金存入个人帐户,待离开单位后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统一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材料等用品采购、配送和管理。中心设中心药库,负责对本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品供应,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计划和审批,从国家正常渠道采购和调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统一资产和财务管理。由中心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票据等,加强对收费的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建立固定资产等专帐,并对其业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票据进行定期审核。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会计科目单独核算。
村卫生室实行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松散型乡村一体化管理。
三、创建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标准化村卫生室是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启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新形势下管理社区卫生的有效形式,也是一项融性、技术性和社会性于一体的社区卫生管理改革。
卫生工作计划锦集
为了落实县、乡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村高血压管理防治工作。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任务目标
1、执行35岁以上农村居民首诊测血压制度;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相关工作要求按时为高血压患者适时进行血压测量。
2、对新发现的高血压病人及时建立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使建档率和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有效随访率达85%。
3、对35岁以上居民高血压发现登记率不低于90%。
4、高血压的上报资料准确、完整、及时。
(二)具体措施
1、分工合作,专人负责我村高血压患者的随访工作。
2、发现疑似和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纳入慢性病管理。
3、认真开展首诊测血压及筛查工作
4、准确掌握本村高血压管理人数,及时建立规范完整的档案信息记录和做好专档数据登记更新工作,定期随访,每年随访四次。
5、按要求对重点人群督导访视,并有记录。
6、按照慢性病防治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地将慢病防治工作的相关原始资料统计成报表,按时上报。
7、按照各类慢病防治的需要,积极开展相应的慢病防治,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
卫生工作计划锦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工作计划,更进一步搞好我镇计划免疫各项工作,使我镇计划免疫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完整化,提高我镇儿童整体免疫水平,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成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拟定20xx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及各项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接种项式次,每月的17、18日为接种时间,各村保健员必须在每月16日到卫生院防保科培训和转抄当月应种儿童名单,以便进行通知。
2、乙肝疫苗的管理及接种实施:接种室要建立乙肝疫苗、注射器的专帐登记和使用核销制度,使用的数量与接种人次数相吻合,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统一回收、处理各接种点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录其他单位转移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的接种信息;各村卫生室保健员要及时掌握本村孕产妇分娩时间,动员孕产妇到医院分娩,提高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
3、查验预防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搞好新入学儿童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查漏补种、补证工作,首针补种、补证率≥100%;全程接种率≥98%。
4、卡证管理: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9.8%,(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一月内;居住满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100%,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证卡由防保科统一管理,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室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证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做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室保健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出生月龄报表,并及时从证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流动人口儿童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儿童管理、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7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8%,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4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两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定点接种:
(1)继续抓好和完善定点接种,对一年来定点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定点接种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定点接种点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定点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进一步搞好定点接种点的建设,按定点接种点实施规范的要求建立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各延伸接种点逐步按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达到定点实施规范的要求
7、计划免疫资料管理:
对上级印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 掌握如下资料:(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零岁组月龄构成,0-14岁年龄构成;(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情况报表;(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9)计免保偿资料;(10)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11)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搞好三种图表(0-14岁组年龄构成、防保网络、全年接种情况报表)上墙,继续完成消灭脊灰和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吻合率100%.
(2)疫苗接种率达到99%,
(3)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9.5%。
卫生工作计划锦集
为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工作要求,结合集聚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首次复审工作为中心,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使市区“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以内,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灭鼠工作目标要求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的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粪、鼠洞、鼠咬痕、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工作目标要求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灭蚊工作目标要求
1、居民区、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四)灭蝇工作目标要求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措施。全面落实环境整治、药物杀灭的综合防制措施,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病媒生物统一消杀,进一步强化消杀人员专业培训,有效巩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标成果工作。
(二)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防鼠、防蝇设施建设,落实防鼠、防蝇措施。
(三)组织春、秋两季集中灭鼠活动。春季集中灭鼠时间为4月,秋季集中灭鼠时间为10月。
(四)5-6月、9-10月,组织灭蟑螂活动,做好孳生地治理外,发现有蟑螂侵害应及时杀灭,降低蟑螂密度,防止侵害面扩大。10月份之前,做好灭蚊灭蝇工作,对蚊蝇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抓好环境卫生,消除蚊蝇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五)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点按《20xx年衢州市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
(六)加强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重点区域(食品加工间和原料及废料存放处、室内外生活垃圾存放容器、公共厕所、下水道、死水塘、污水沟、大中型水体、废品存放处、杂品库房、建筑工地、公园及绿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七)开展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卫生整治。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特别是厨房和仓库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包括各种家具抽屉、柜内进行彻底清理,彻底清除鼠粪、蟑螂粪、脱皮、卵鞘等,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物。
(八)集聚区道路、绿化带、公园、管委会办公楼等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继续由病媒生物专业消杀公司进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病媒生物防制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安排专(兼)职人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保障经费,落实措施。各部门单位要保障病媒生物防制经费,保证药械采购和防制设施建设,并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三)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根据《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栏和宣传单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除害防病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施药和有效防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除害防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