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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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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确保“三定、二查、一评”工作的贯彻落实,全面提高绿化管理养护水平,实现由“粗放型”管理过渡到标准化管理,根据六政办[20xx]54号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城市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园林处根据绿地性质及绿地位置,统一制定管理内容。划分路段和考核标准(详见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并根据各责任单位的养护范围、内容核发养护费(养护范围面积内容见附件)。

  二、各责任单位应根据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和面积,对管辖区域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保证按照绿化养护标准养护到位;工作时间(每日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到位,确保景观效果,各责任单位应将“三定”人员名单及队与养护人员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报园林处备案。

  三、处考核小组对责任单位每周进行不低于一次的计分考核,按月累计汇总,每扣1分,从当月工资中扣发责任单位10元;责任单位当月累计扣分超过25分,超过部分每1分按20元扣发,同时扣责任单位责任人次月工资50元。

  四、责任单位责任人应在做好日常养护管理巡查工作的同时,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每月组织一次生产调度会和一次技术讲座。调度会以安排当月工作为主,同时通报上月生产检查情况,并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技术讲座以实用性为主,可采取多种形式:如互相观摩、互相交流、上技术课等。技术讲座和生产调度会要有签到纪录、会议纪录、缺席者视作旷工,纪录不全每次扣发责任单位责任人次月工资20元;编制虚假纪录,一经查实,每次扣发责任单位责任人次月工资50元。每月30日责任单位将当月签到簿及会议纪录报送生产科查验。

  五、责任单位每月举行的二次会议,若有职工成员均未参加或由他人代签名的,视作自动停薪留职,一旦发现,处只发给基本生活费300元/月。经处批准的病事假或停薪留职,其生产任务由处安排完成。

  六、责任单位在认真做好管辖区绿化养护的同时,对处安排的其它工作应积极、无条件的组织职工参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并做好出勤人员纪录,擅自缺勤者视作旷工。因组织不力影响城市园林形象的,给予责任单位200元的罚款,同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一次扣50元。

  七、园林处按季度核发养护经费下拨责任单位,养护费0.1元/㎡·年。处设立奖励基金。按照考核扣分多少,设定一、二、三等名次,季度扣分最少的,评定为一等责任单位的可享受1200元,二等享受900元,三等享受600元奖金。奖金的使用由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对所属职工(责任单位责任人除外)进行奖励,奖金的发放应予公示后报处分管领导批准,按季度结算。全年三次获得一等的,责任单位可再享受1000元嘉奖,责任单位责任人可获得500元奖励。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用车维修费及通讯费每人每月120元,责任单位责任人补助按季度考核得分情况分为600元、450元、300元。

  八、建立健全责任单位财务制度,做到帐款相符。生产开支必须有2人以上签字,生产科出具意见后,由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处领导审批。杜绝工作用餐,处组织的加班用餐,经费由处统一结算,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全部投入到生产之中。

  九、鉴于各责任单位已将修剪工作落实到责任承包人,故实际养护中不再报销汽、机油及机械维修费用,机械交处生产科统一保管调配使用,养护中必须的修枝剪、高枝剪、锄子、大锹等生产工具应做好明细账,年终接受处财务审计。

  十、各责任单位管辖区域内突发性产生的石块、垃圾等,报经生产科现场核实后,由责任单位负责清运。

  十一、年养护经费结余部分,由队提出方案,报处批准后安排使用。

  十二、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绿化苗木或园林设施受损,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恢复(费用自理),逾期从责任单位养护费中扣除损失赔偿费。

  十三、受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表彰的,一次给予100—200元奖励;受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或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属实的一次给予100—200元处罚。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生产科一份存档备案。

  十五、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有关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甲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分公司

  乙方: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青银高速迁拓工程三标项目部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施工项目: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迁移及拓宽工程

  二、施工期限:自20xx年 5月 8日至 20xx年7月1日。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X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有关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了贯彻党和生产方针,预防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施工企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所辖区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存档。

  第六条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及导电线。

  第九条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

  第四项交通安全

  第一条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五项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门,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凡进入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月日

有关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

  为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请严格遵守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责任书,明确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及国家邮电通信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乙方要提供雇佣施工人员花名册,同时雇佣人员交纳工伤保险。

  2.乙方在进入甲方施工场地从事各项工程施工项目时,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制度,不得违章施工。参与施工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如因违章或疏忽大意造成施工人员伤害时,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架设通信线路和敷设电缆工程时,要认真执行通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高空作业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对乙方遵守安全规定的状况,甲方有权给予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施工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对不听话劝阻的行为人,甲方有权制止停工,由此生产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线路、室内分布及皮线光缆工程部分

  1.开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并现场核对,对安全隐患提前了解掌握,提前预防,做好交底记录

  。2.作业前应检查脚扣,保险带,扶梯,滑板,杆叉等安全因素相关的工具,对工器具应定期保养,经常检查。3.高空作业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工具器件等物体高空坠落。

  4.严禁不带保险带上杆,严禁穿皮鞋、拖鞋上杆,上杆前应检查电杆有无裂缝,判断承重力,确保杆上施工安全。

  5.攀登屋顶前,应检查房顶结构是否能够承重,并征得房主同意后才能攀登。

  6.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如有与电压不同距离不同电力线近距离交越或近距两米以下时,应派专人看守,做好绝缘保护,必要时协调当地电力部门停电。

  7.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8.横穿道路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应有专人值守,并在吊线、光缆上系醒目标志。

  9.采用滑板安装挂钩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配带手套等劳保用品,冬季穿棉衣、棉帽、棉靴等保暖用品,若坡度过大,应有人进行牵引配合,作业前先检查吊线程式及吊线是否老化,有无断股现象及伤痕等,如有上述现象采取其他方式作业。

  10.机房作业时,注意机房设备安全,若用机房内电源,防止过载、触电。

  11.在梯子上工作时,若条件允许,应将梯子上部与支撑物相固定,不固定时,应有专人扶梯子。

  12.收吊线时或拉线时,吊葫芦前严禁站人,拒绝无经验者操作,闲杂人员应远离现场,严禁围观。

  13.立水泥杆、8米以上木杆应先确定施工方案,再进行作业。如需人工立杆,应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机械立杆时,严禁闲杂人员围观。

  14.严禁用绳索、电线、金属线等代替安全帽。

  15.电器工具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防止漏电,与电源连接时应设置开关或插座,不得随便搭接,各种电器工具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要求使用。

  16.布放光电缆、子管、钢绞线时,如在市区或在路上施工,应设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看守。

  17.挖掘光电缆沟时,如在市区应设立安全标志,夜间道路口应有明显反光标志或设置警示灯。

  18.市区人孔内作业时,人孔处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有专人看守,工完场清,将人孔盖好。

  19.凡非电信线路的电线,均应视为有电,做好绝缘保护。

  20.严禁攀登未安装有通信设备的电杆,如必须攀登,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带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工具应有绝缘护套。

  21.井下作业因有毒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22.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调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23.遇有要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24.布放局内光电缆时,不得攀爬走线架、机架等通信设备,应用人字梯并注意周围环境,如玻璃门窗、吊灯、设备等,以免碰撞损坏和触电。

  25.机房内施工时,对非本次工程的通信设备,不得动用,对本次工程所需的设备应先摸清情况后才可进行施工。

  26.直埋光电缆线路穿越河流、水渠、公路、隧道时,应先制定方案,确保人员、机具、车辆、光电缆的安全,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

  27.直埋光电缆穿越重要通信线路时,须经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开挖。开挖时必须请相关部门维护,监督人员在场并接受指导。

  28.拆除明线线条、吊线时,应分段拆除,拆除前在该段两端安装有足够拉力的临时拉线。

  29.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等。

  二、管道部分

  1.开工前,仔细认真核对设计图纸,请各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做好施工现场交底,对难以判断的管线位置,需开挖杆洞,摸清准确位置后方可施工。

  2.开挖前应与有关的居委会、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联系,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工地对方器材不得妨碍交通及过往行人,器材对方不应过高,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4.工棚、住所夜间工地照明线的使用一定符合用电的要求,不得以双股皮线等其他非照明线代替,并经常有专人检查线路,清除隐患。

  5.工棚内的临时灶具要符合消防安全,工棚内油料等易燃物安放要符合要求,必要时专人看管。

  6.挖沟时,出土堆放应不得妨碍交通,同时应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7.挖沟时,管沟两侧应设隔离棚,并用彩条布或渔网布围栏,夜间施工应设置警示灯。

  8.挖沟时根据土质情况,车辆行驶土壤受震情况及开挖深度需装置挡土板时,必须设置。

  9.挖沟时对土下各种管线、设施应作相应处理,确保管线安全及人身安全后方可施工。

  10.挖沟时,突然发现的地下建筑、古坟、文物等应立即报告,不得将其损坏及擅自处理。

  11.如遇有水管漏水、热力管漏气、煤气漏气、输漏油,特别是有毒、易燃等气、液体渗漏时,及时上报、及时请示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12.施工完毕后对整个工程要全面检查,如有铁盖遗失要立即补上。

  13.翻建、扩建老人孔时,注意保护原有人孔内通信光电缆及其他通信设备,做好施工前的保护,施工时的监护及施工后的检查等工作。

  14.如井下作业因有毒有害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井上监护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15.管道施工时,大型机电设备应有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维修。

  16.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制度。

  17.遇有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18.连续12小时的小雨及中雨、大雨、暴雨,严禁在沟内施工、避雨。

  1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0.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

  三、施工负责人员职责

  1.经常对本队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工自觉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正确使用安全保护产品。

  3.正确履行出工前施工中的检查,发现工作中不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4.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工作,掌握工地一切情况。

  如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以上条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扣相关工费。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项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双方安全施工责任,保障施工双方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责任状如下:

  一、 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适时召开安全施工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各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属<<现场安全责任状>>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认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项任务。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 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

  2、 各单位施工人员统一办理工程现场进出证。

  3、 各单位严格管理各自人员,如出现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将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1000元-5000元)。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废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1、 施工材料因需要运出现场时,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送达甲方项目指挥部相应部门核实,由甲方项目指挥部开具出门证明并盖章方可运出。

  2、 施工过程中废弃材料的处理,要服从甲方项目指挥部统一安排,严禁私自把废品收购人员带入施工现场,造成施工现场混乱防止出现偷盗现象。

  四、 乙方要认真配合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 乙方各施工单位要指定相应安全负责人,凡是动火动电施工都应有安全负责人监督。

  2、 甲方项目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各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将勒令该单位停工整顿并做相应处罚。

  3、 乙方各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巡视、纠正,甲方保安人员进行协助,共同维护秩序。

  五、 乙方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整改工作;通过治理整顿,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六、 乙方要严格对伤亡事故的查处工作,事故及时统计上报,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3小时,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七、 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 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 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现场施工安全规定》等安全技术文件。

  2.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3. 开工前,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要定期组织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4. 甲方应定人、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 开工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甲方提供的《现场施工安全责任状》等安全技术文件,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 开工前乙方应与每位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技术责任书》。

  3. 开工前必须编制《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供甲方审查。

  4. 施工中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5. 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 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部 班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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