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创建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安全第一的和谐、全体教职工都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应对突发事件。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责任人。为明确安全职责,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制定《小学担任实验课教师岗位安全责任书》,由学校与担任实验课教师签订实施。
一、实验课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按实验操作规程做实验。上课教师必须对在实验课室上课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必须停止其实验,教育后再做实验。
二、使用电热器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三、实验课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五、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漏电。破损的插座插头要及时更换。教师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电和门窗等。
六、建立仪器设备台帐,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不准私人借用,发生问题由管理人负责。
七、每学期必须按程序和相关规定核对清理一次危险物品。
八、其它人员(常规使用除外)使用实验课室必须经校长、教导处同意方可使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责任人在该岗位工作时该责任书始终有效。
学校(盖章):
签字人: 责任人签字:
x年 x月 x日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
“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是之源学校的办学宗旨。为实现这一宗旨,我们必须做好每一项工作。接送学生是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为确保接送安全,特拟定以下责任书:
1、凡在我校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并说明理由。
2、凡参加接送工作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学生离校日上午九点,学生返校日上午十点。
3、凡参加各线接送工作的教师必须随车,不得中途下车。
4、护送教师必须准确统计学生数,确保学生安全,准时往返。
5、学生如有临时变动,必须与线路负责人和家长联系,做好电话记录(记下通话内容、时间、来去电号码)。要有证明人和本人的签字,出现问题由自己负责。
6、车辆停靠时需密切注意来往的其他车辆,学生上下车、过马路,护送人要下车迎送,护送学生到达父母身边或安全地点,,车未停稳不得让学生上下车。
7、护送人要做到“两懂一监督”,即: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懂得救助知识,会提示驾驶员安全行车不抢道,不抢时,会提示学生乘车安全,监督驾驶员违法行为,同时禁止同驾驶员闲谈;每次发车前要求驾驶员检查车辆,时时处处强调慢行,道路狭窄处要下车查看,组织学生下车,不得强行通过。
8护送教师每次接送学生后要向德育处汇报学生往返情况,并由德育处做好记录。
9做好两个登记:
(1) 登记接送时没有家长在场的学生,事后与家长联系并提出要求。
(2) 登记提前到校没有说明情况的学生,事后进行教育并联系家长。
10非护送人员不得搭乘学生专车,护送教师有权拒绝驾驶员搭载乘客。
11如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迅速与交管部门,急救部门等进行联系,及时救助学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参加接送工作的教师要高度重视,不得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误、玩忽职守等造成的后果由护送教师承担相关责任。
13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接送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X年9月1日---X年9月1日)。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接送人员签字: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1、管理人员要保持室内清洁,正确维护好仪器,不能因管理、维护不当,造成仪器损坏或功能降低。
2、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器材室的门窗、电源、橱架等设施的安全,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向校长、教导处报告情况。若管理人员管理疏漏,人为造成仪器受损、被盗等,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机操作人员应确保微机硬件安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应经常检查供电线路是否有故障,防火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4、禁止不懂微机操作人员私自进行微机操作,禁止不明来源的软件进入微机,否则造成一切损失,有微机操作人员负责。定期将重要文件、重要数据进行备份。避免因微机硬件故障,造成文件、数据丢失。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5、管理人员要特别注意用电设施安全及学生的用电安全等。
6、教学器材丢失或严重损坏或无法追回要在2小时内报告学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责任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
甲方:中学(章)
乙方(责任人签名):
校长(章)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新房中学教师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
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签订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要按时参加学习,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自身修养。
2、教师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在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3、教师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师在实验、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7、教师要安全上网,凡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8、教师在业余时间,应不酗酒、不,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维护教师自身的形象。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况下向家长和学校报告,不可擅自处理。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3、认真做好值周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有效地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或危险性的游戏。
4、教师不得私自留学生,若有事需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并事先告知家长,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管理盲区。
5、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6、学生集会、大扫除、社会实践活动等,任课教师和下段教师均要进入相应的班级,维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有记录,必要时给予特殊照顾。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遇恶劣气候,要及时引导学生安全离校。
9、要做好学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师要对危险用电线路、漏电插座、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处理。
10、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不等、不拖,及时处理,并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和向学校领导报告。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师一份,学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学校校长:左雷恒 学校教师: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纳雍县新房中学
20xx年8月25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