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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全责任书(6篇)

来源:99网

小区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工作,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目标责任书:

  1、做好学生及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四有”、“五爱”、“三义”教育,使学生养成遵法、守纪、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品质。

  2、经常性地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和关心留守儿童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力所能及的劳动。

  3、做好在班级开展手拉手结对。在学习上也以老师“一帮一”,学生“二帮一”的形式,为“留守孩子”构筑温暖“大家庭”。

  4、加强联系,通过讲座、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留守孩子”的爷爷奶奶进行科学育儿、科学监护孩子的教育。

  5、以班队、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加强道德品质教育,尤其要让“留守孩子”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6、要做到“三多”、“二知”、“一沟通”很重要。“三多”,即多与“留守儿童”谈心;多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多进行家访;“二知”即知道留守儿童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一沟通”即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电话交流沟通。

  7、对留守儿童要有爱心 、耐心。从小事上、细节上多关心他们,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

  8、关心留守儿童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心他们不能停留在表面,要用 “爱心”去换取他们的信任,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他们不在感到孤独无助。

  9、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质量,或给他们开小灶,真正体会到了班级的温暖和学习的乐趣。”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区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 );租赁人为 (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租赁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房主:(盖章)_______________ 租赁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时间:

小区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落实冬季取暖期间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冬季员工取暖、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类隐患,严防危及员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员工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各部门主管要按照维护公司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强化责任,真正把今冬明春取暖期间的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实处。

  3、严格落实好公司无缝隙管理制度,做到组织、管理、人员、责任、行为、措施六到位,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将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时段。

  4、部门主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广泛的安全宣传教育,将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传授给每一名员工,组织开展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活动。

  5、供暖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取暖、消防为隐患的大检查,检查要仔细、细致、全面、彻底,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公司领导,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彻底消灭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带患供暖。

  6、各部门要认真按有关规定如期供暖,取暖期间,坚持每天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使用电暖器取暖,要做好防止触电、烫伤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电开人在,人走电断,严禁煤炉取暖。

  7、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不断岗,不空岗,严格信息上报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8、各部门必须确保冬季取暖期间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由于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和群众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酿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9、员工不允许在宿舍、外租房使用电褥子、电热水器、私接电源。

  10、本责任由责任人签字后,报公司办公室备存。

  本人已阅读上述注意事项,愿遵守上述规定!

  责任人:

  签订日期:

  20xx-10-8

小区安全责任书

  教练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培训工作管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遵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及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学习,提高自己安全防范意识。

  二、对学员开展安全教育,强调学员安全练车,遵守训练场安全管理规定,训练中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做到“人不离车、人离车停”。

  三、认真按照教学规程施教,教育学员遵守训练纪律,杜绝学员教学员指挥学员现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做好“礼让三先”,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搞好“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的例行检查工作。

  五、熟悉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发现教练车运行故障及时报告,及时修复。定期对教练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六、粗心大意、工作马虎,造成车辆或者训练设施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七、严禁饮酒后驾驶教练车培训学员,学员饮酒后不准上车训练,候训学员安排在候训区域等待参训,不准在训练场内乱走乱串。

  八、训练期间,不带与训练无关的人员,不私自带教非本校学员,因违反操作引起的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九、教练车辆收车停放后,不准任何人动用教练车。凡私自动用教练车造成事故的,当事人自行负责。爱护车辆,保证车辆主要机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因疏忽检查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学校车辆责任书的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十、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制度,维护学校利益,不做损害学校声誉的事情,把教学安全放在自身工作的首位,做安全教学的带头人。

  十一、接受学校监督,在培训过程中不弄虚作假,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对事故的处理,按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有违反上述条件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驾校)责任人(教练员)签字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教练员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小区安全责任书

  X年元旦、春节安全责任书

  X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有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职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心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运维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市和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单位内部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交通文明意识,机动车驾驶员做到不超速、不抢行、不闯灯、不酒后、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走专用车道、不违反分道行驶规定、不捎带违禁品和危险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个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四、 节日期间加强巡视检查,做到不脱岗、不睡岗;班前班中不饮酒。

  责任人:

  设备运行维护中心 X年 12 月 31 日

小区安全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保障北京大区的安全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履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北京)xx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分管领导 是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x(北京)xx公司及上级公司的监督考核。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作为评价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 不发生人身死亡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分级见备注1);

  2. 不发生火灾事故;

  3. 一般事故重伤人数不超过1人;

  4.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30万元;

  5. 不发并导致人员重伤事件;

  6. 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不超过2次/年;

  7. 不发生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8. 不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二、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要求

  1.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在日常管理中,执行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为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集团使命提供必要的保障。

  2. 依据上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设规定》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监督机构、保障机构。

  3. 全面推进北京大区城市公司、物业公司及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符合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华润特色的价值创造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础上,建设北京大区管控型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教育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监督保障体系、文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预防管理机制。

  4. 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严格执行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集团《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报告制度》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

  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经营管理权归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与保障机构责任划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加强考核。

  6. 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各级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之中,并严格执行。

  7.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8. 督促各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并动态修编和演练,完善救援组织。监督城市公司、基层单位确保应急救援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并建立演练和评估记录。

  9.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及各项目、华兆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执行主责部门巡检等工作策划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地域、季节、行业等特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10. 督促各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降低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及风险,开展危害识别、评估和控制,持续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

  11. 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合规性的评价工作,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真空地带。

  12. 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委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大型机械、消防管理、高空作业、及园区/周边深基坑、高支模等施工(殃及)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做好起吊设施的检查、高空作业的规范。督促外委建立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并联合公司/项目进行演练,保障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并持续改进。

  13. 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开盘售楼/物业项目入住的现场消防及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及人员件。

  14. 督促各单位加强住宅物业管理阶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物业的消防管理、电梯管理、儿童游乐设施管理、泳池管理、租户安全管理等,物业公司将出租区经营、商业物业(商业部分合同委托)委托管理等纳入安全管理范畴,要求责任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15. 督促公司及项目加强消防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物业服务单位需将出租区域纳入安全管理范畴。

  16. 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单位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7. 督促制定有关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台账,并贯彻实施。

  18. 督促物业项目/相关单位加强对各种机械、电梯、电气和动力等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及外委管理)的管理,加强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9. 督促相关单位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20. 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部门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1.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其它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等工作;完成集团及物业公司领导交付的其它相关安全工作。

  (二)根据上级公司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所负责实际情况,还应推动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 制定并完善大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大区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2. 协助物业公司体系建立、推动部门,完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督导、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3. 指导物业公司各项目/华兆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 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

  5. 重大隐患的整改跟进工作。

  6. 会同其它部门,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会议。

  7. 推动落实上市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8. 做好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9. 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项目级安全费用台账。

  10. 完成公司(如:经理办公会、专项安全活动)交付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评价办法及问责

  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北京公司、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未依法履行本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事故分级见备注1),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人撤职、降薪,扣除全部年终奖金,三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0分。

  2.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降职、降薪,扣除年终奖金50%,二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0分。

  3.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超出一人重伤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2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分。

  4.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重伤一人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5.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6.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事故,以及瞒报的、谎报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事故等级对责任人加倍扣除年终奖金(扣完为止)、降职、降薪、业绩合同扣分等处罚措施。

  7.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直接导致我司人员轻伤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8.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所管辖范围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设备损害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10-2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10分;

  9.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超过2次(1年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10.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导致我司生产、运营单位停工、停业超过3天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1.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死亡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事发单位及安全责任人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2.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3.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见备注2),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3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20分。

  14.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火灾或其它事故、事件,导致公司相关单位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5.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集团、上市公司、大区安全内审,对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工作要求”执行情况较差,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6.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事故,未到达上报上级公司要求的,由物业公司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7. 责任书执行期内连续发生事故,将根据事故等级加倍处罚;事故同时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按事故严重及影响程度的上限处罚。

  18. 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罚款由其本人承担。

  19. 相关责任人在事故后离职,将按上一年度奖金及工资水平一次扣除相关比例的奖金。

  20. 上述处罚并不免除事故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及公司可能采取的其它如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

  21. 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性质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规定进行处罚的,按照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对同一事故不重复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签订安全责任书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监管单位:(北京)xx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人(物业公司总经理):

  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工程管理部

  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

  二〇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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