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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安全责任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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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单位):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做好乙方从甲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及后续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为乙方从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协议。

  二、施工工程基本情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范围

  1、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审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 施工中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 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6、甲方指派项目经理 负责与乙方联系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7、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四、乙方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甲方下发的管理程序,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 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资质证书和委托书等原件经监理审核后将复印件(总监签字的复印件)送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 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5、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

  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2)乙方应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安全管理部门、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并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五、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目标,特与项目经理部技术副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8%以上;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

  二、职责与要求:

  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技术问题。从技术上负安全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和验收。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负责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工程工伤事故分析会议,提供技术鉴定意见和改正措施。

  4、负责职工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安全防护传统工艺的技术革新,攻克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各项安全技术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准确,内容要全面、真实。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7、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等负有责任。参与施工生产中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外架(含挑、吊、挂、爬架)、井架、安全网、吊篮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8、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三、考核办法: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目标及责任制考核,分公司每季度依据《施工管理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考核,对考核情况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或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四、其它要求: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分公司、项目部及项目技术副经理各一份。

关于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务必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带给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思考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层展台务必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务必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九、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号馆: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务必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务必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务必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贴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贴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务必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带给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状况实行个性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职责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职责,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职责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X年XX月XX日

关于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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