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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专业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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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RD Q/HYRD-AJ-2017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化学专业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管理制度

2017-08-18发布 2017-08-18实施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发 布

前 言

为了规范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及职业病危害,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受损失,坚决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监察室起草。 本次由公司安全监察室修订。

批 准:

审 核:

初 审: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室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程序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HYRD-AJ-2013 Q/HYRD-AJ-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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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专业危险品管理制度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专业危险品管理,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1. 责任与权限

1.1. 化学专工负责危险品的管理制度的审核工作。

1.2. 化学专业专工负责专业危险品的管理制度的编制以及检查工作。

1.3. 化学专业专责、运行主值负责专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对有毒药品、腐蚀药品进

行严格管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总则

2.1.1. 为了加强对有毒药品腐蚀药品的管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

会秩序,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外流被用于制造毒品,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2.1.2. 本制度化学专业有毒药品、 腐蚀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保管、使用、

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2.1.3.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制定。

2.2. 采购

2.2.1. 由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由药品使用班组制定购买药品计划,经化学专业专工审

核、部门领导批准,由供应部门负责购买。

2.2.2. 药品采购部门必须在持有《化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药品。 2.2.3. 采购的化学药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3. 保管

2.3.1. 有毒药品、应存放在专门药品保险柜内,化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存放在有防盗门

和保险设施的药品储存库内,运行班组易制毒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库内,并对储存药品储存库上锁,严格执行“双保管”化学危险药品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剧毒药品和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时,应有负责保管的两人开柜、门,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2.3.2. 实行双人收发保管制度。由化学专业专责和化验班库管员管理。

2.3.3. 有毒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上应有明显的标签,没有明显标签或标签不清楚的

药品不得使用。

2.3.4. 严禁任何人向任何单位借用有毒药品、易制毒药品。

2.3.5. 发现有毒药品、易制毒药品丢失后,应立即汇报公司保卫处及当地派出所。 2.3.6. 大宗腐蚀性化学药品(如酸、碱)等,应贮存在专用储罐内。

2.3.7. 化学品到货后,物资供应部门和使用进行联合验收,重要化学品进行抽样化验,合格

后方可入库。

2.3.8. 盐酸、氢氧化钠由化学专业指派专人负责入库前和卸车后的数量核准、登记,并负

责对化验合格后的药品进行卸车入储存罐,并由运行值班人员监督入储存罐的液位数量,并在交日志上记录。

2.4. 使用

2.4.1. 领用人员必须严格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4.2. 领用过程必须是专业管理人员、班组库管员、使用人员同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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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库管员应严格监督使用人员取药的整个过程。 2.4.4. 库管员应严格登记领用的时间、数量、用途。

2.4.5. 领用后由化学专责、化学库管员、使用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后放回储存柜。 2.4.6. 已配好的有毒溶液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2.4.7. 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和有关人身防护规定,对不熟悉化学品性质和防护

规定的人员应先进行有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2.4.8. 外单位非生产用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须经化学专工、部门领导、公司生产副

总经理审批,由化行班长监督发放数量及种类,并进行严格审批登记手续。

2.5. 销毁

2.5.1. 范围:使用完的有毒药品的瓶子或其他包装、过期或失效的有毒药品。

2.5.2. 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药品的名称、数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会同生技分厂、环保

人员,保卫分厂进行销毁。

2.5.3. 销毁的方法视有毒药品的性质采取焚烧或深埋。 3.加药设备操作、检修 3.1氨水:

3.1.1加药人员要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护眼镜、口罩和防护手套。 3.1.2进行长时间、大量工作时,要戴防毒面具。 3.1.3容器有压力时,要放在通风的地方,慢慢释放掉容器内的压力,操作人要站在上风处。 3.2循环水加药:

3.2.1加药人员要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加有刺激性药品时,要戴口罩。 3.2.2在加药时,必须要缓慢倒入,避免药液溅出。 3.3酸碱设备操作、检修

3.3.1应两人同时在现场,一人进行操作,一人进行监护。 3.3.2酸碱设备应不定期检查系统是否泄漏。

3.3.3酸碱设备泄漏时,操作、检修戴好防护面具后 再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3.3.4装卸、转运酸碱操作时,必须要戴防护眼镜,穿工作服和戴防酸手套。 4.防止化学危险品泄漏

4.1检修部门应定期更换酸、碱系统中法兰连接处的皮垫和螺杆、螺帽。

4.2各运行值班员应 按照《化学专业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对有酸碱贮存的各类容器、管道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渗漏或泄漏的可能应及时联系检修部门进行处理。 4.3 运行值班员在进行酸碱的倒送过程中应准确知道每个酸碱贮存槽的液位,严禁因液位不清而造成酸碱装卸中的发生泄漏。

4.4运行人员按《化学专业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定期对氨水加药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点及时联系检修部门进行处理。

4.5按照《化学专业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巡回检查。 4.6运行班组、化验班应按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化学危险品储存与使用标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对有毒物品和危险品进行保管和使用。

4.7化验班对用于试验用的各类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化学专业有毒物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消耗记录。 5.检查与考核

5.1由公司、安监部门、保卫部门、化学专业负责检查。

5.2按照化学专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以及公司《经济责任制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3

易制毒药品出库单

单位: 品名 批准:

计量单位

数量

日期: 出库用途 领药人:

年 月 日

备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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