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具体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专业教学工作。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需求的条件;
2.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3.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4.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及统一制订的授课计划,或委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制订授课计划(无统一授课计划的课程)。
5.为乙方提供备课及教学的基本用品,如备课纸、教案表、学生实习报告纸等。
6.根据实际授课时数,按照每课时_____元人民币的标准每月发放课时金。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包括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教案(全部)、试卷、试卷分析、学生成绩及每班5位同学的作业本、实习报告等。 2.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教学任务:在教学大纲的要求下,按授课计划拟订的进度授课,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及时地吸纳学生及教务处、系(部)反馈的教学意见。
3.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提前2天向学院请假调课、不得私自调课等。
4.自觉接受教务处和甲方的教学监督、检查和考核按时参加甲方组织教学月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5.向甲方提供联系方法,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
6.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 第四条:协议生效后,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若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履行协议,应当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对方协议课时数相应酬金等额的违约金。 第五条:本协议中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仅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相应的课时费用,不包括医疗保险等费用。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