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XX乡镇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为加强XX乡镇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结合我乡正常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超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乡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区域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出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事发地XX乡镇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主体,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3)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应急管理,促进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三、突发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较大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乡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乡属(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大规模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组织领导
乡是本乡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乡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其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1、领导机构
乡是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乡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乡设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挂靠乡社会管理综合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乡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
承办乡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乡有关决定事项和乡领导批示精神;
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承办县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领导小组作为乡上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县委、县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3、工作机构
乡有关办公室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乡有关办公室以及有关职能站所的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乡有关办公室;
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保障的有关站所。
(1)应急主管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协管站所。
应急主管办公室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决定事项;
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乡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指导和协助各村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协管站所是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办公室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配合制定符合乡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应急保障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办公室牵头,若干站所协助。
应急保障牵头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乡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
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
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工作。
应急保障协助站所的主要职责是:配合制定符合乡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应急预案;
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
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
五、预测预警
1、预测监测
乡认真执行县委、县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全乡信息联络员,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发布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根据紧急和危害程度,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会议、广播、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六、应急处置
1、信息报送
对于事发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
间(半个小时内)向乡、(电话XXXXXXX)报告,由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向乡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的批示在第一时间(半个小时内)上报县值班室。乡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县委、县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乡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县相关应急管理部门。
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乡应急主管办公室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作出响应,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乡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乡应急办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县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应急响应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乡如果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或者需要及时上报由县协调处置的,应迅速对县应急方案作出响应。
对于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乡负责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指挥与协调
需要乡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乡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办公室、行政村等开展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办公室、行政村负责人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及时掌握并向县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全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配合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乡启动或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启动或设立相关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应急工作机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治安维护组。主要职责:配合门,迅速组织治安力量,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3)工程抢险组。主要职责:配合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部门,开展工程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配合医疗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5)新闻宣传组。主要职责:配合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发布等工作。
(6)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配合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县应急办做好配送、调拨、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7)环境处理组。主要职责:配合环保、卫生部门,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8)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各行政村,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9)技术保障组。主要职责:配合县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乡有关办公室和各行政村,应在县、乡两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5、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报告,请求有关方面以支援,必要时向县请求直接指挥。
实施扩大应急时,乡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资金、物资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6、应急结束
乡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乡应及时研判,提出应急结束建议,并报县或县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应急行动组予以撤消。
七、恢复重建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乡负责,争取县和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县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下报的救助资金和物资,乡严格按照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要求,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配合卫生、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配合保险监管部门,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2、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工作,乡要及时向县及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
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县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
3、调查与评估
乡主动配合县有关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作出报告。
4、信息发布和通报
乡负责及时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国家和全县对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乡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协调报道、散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并及时向县办及其宣传等相关部门汇报。
八、监督管理
1、公众宣传
根据县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规划,乡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教育培训
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全乡机关干部和村两委会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水平,并在全乡中小学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
3、预案演练
乡应急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制定专项演习方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责任与奖惩
乡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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