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第五小学2011—2012学年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靖边县第五小学学生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工范围内安全工作责任、班子所有成员人人负责”的原则,现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特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 宏
副组长:乔凤莉 周永香
成 员:张锦晨、张 霄 张 伟、白保东、门 卫、各班班主任
安全工作联络员:郭永丰、李维庆 二、安全工作职责分工:
杜占录(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认真贯彻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完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度。
2、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3、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乔凤莉、周永香(副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学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文件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传达上级精神,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2、督促检查对学校教育教学安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情况。
3、督促指导总务处切实抓好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校园设施安全。
4、指导政教处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及事故调查处理。
张 霄(政教处主任)
1、直接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安全队伍建设班主任安全培训、班级安全管理考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包括大型活动、活动组织安全)、学生违规接送车整治等。
2、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按时上报安全工作有关材料。
3、承担安全联络员职责范围内事务。
白保东(政教处副主任) 1、协助政教主任搞好政教工作 张 伟(总务主任):
1、直接负责学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水电安全、锅炉及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地和器材安全、学校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2、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按时上报安全工作有关材料。 3、承担安全联络员职责范围内事务。
张锦晨(教务主任)
直接负责教学活动(包括体育教学活动)的安全,落实《靖边五小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要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发生。
门卫安全工作职责另行制定,并张贴于学校门房。
班主任安全工作考核见《靖边五小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靖边县第五小学
201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