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 阳 市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批表
编号( )项目选址第 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填表日期: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制
联 系 人 建设单位 (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盖章)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 用地性质 建设位置 用地规模 申请报告 土地证 (原件) (复印件) 办理报建须知 凡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须向市城乡规划局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填写本表并附送如下资料; 1、申请书(说明建设单位全称,建设项目名称、性质、选址地点、用地规模、建筑规模、联系人姓名、电话、日期、盖章); 2、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其它能够说明建设项目性质和内容的资料及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4、涉及环保、文物、等内容的项目,应出具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5、相应比例的地形图3张(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 6、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实用性质的,须附送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件。 经 办 人 审 意 见 年 月 日 科 长 审 核 意 见 年 月 日 主 管 局 长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局 长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