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定标原则
项目名称:校企合作--汽车驾驶培训
一、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标准:
首先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以及符合性做出评审,只有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评分。评审小组各位评委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就每个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统计每个通过审核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 (一)具体的评审标准。
1、通过评审小组资格性、符合性审核,对有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序号 评分界定 1、技术因素(满分100分,占总分权重为45%) 投标人提供的驾校培训方案: (1)驾校考试文件、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等的齐全、1-1 规范程度进行评价,优[10-8]分,良(8-6]分,一般(6-4]分。 (2)驾照考试培训教学特色及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优[5-4]分,良(4-2]分,一般(2-0]分; 投标人现有投入的机动车进行评价: (1)根据投标人现有投入的机动车数量进行评价,优[10-8]1-2 分,良(8-6]分,一般(6-4]分。 (2)根据投标人现有投入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新旧程度情况进行评价,优[10-8]分,良(8-6]分,一般(6-4]分。 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建设方案: 1-3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驾校培训场地建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优[10-8]分,良(8-6]分,一般(6-4]20分 20分 15分 分值 序号 分。 评分界定 分值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建设配置消防、监控设备设施进行评价,优[10-8]分,良(8-6]分,一般(6-4]分。 主要人员配备: (1)根据投标人现有投入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数量进行评审,优[10-8]分,良(8-6]分,一般(6-4]分。需提供教练1-4 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投标人现有投入的教练员具有二级教练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教练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投标人现有投入的教练员驾龄10年以上的每名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投标人自2012年1月份至今的学员考试通过率进行评1-5 价,优[25-20]分,良(20-15]分,一般(15-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商务因素(满分100分,占总分的权重为25%) 企业实力、商业信誉、履约能力: ①根据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进行比较评价,[15-12分]、良[11-8分]、一般[7-4分]。 ②根据投标人的成立时间进行比较评价,[15-12分]、良2-1 [11-8分]、一般[7-4分]。 ③根据投标人的经营场所、员工人数等情况进行评价,优[15-12分]、良[11-8分]、一般[7-4分]。 ④企业的资信等级,信誉情况,优[10-8]分、良(8-5]分、一般(5-3]分。 科学管理、系统培训能力: ①根据投标人的驾驶培训管理系统的科学化水平进行评价,2-2 优[10-8]分、良(8-5]分、一般(5-3]分。 ②根据投标人的财务管理系统的科学化水平进行评价,优[10-8]分、良(8-5]分、一般(5-3]分。 20分 55分 25分 20分 序号 评分界定 分值 10分 2-3 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或在本地有分公司的,得10分。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2-4 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书的,每项得5分,满分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有效复印件,且证书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3、价格因素(满分100分,占总分权重为30%)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高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1 15分 且投标总价最高的将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100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100×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评标基准价 分 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技术因素×45%+商务因素×25%+价格因素×30% 备注: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定标原则:
(一)定标原则
1、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根据各评委的打分结果,在计算投标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时,对评委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的打分结果分别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得分及商务因素得分。最后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公式计算其综合得分。
3、参加评审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审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何一位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二)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1、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三个。
2、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列顺序。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审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的排列顺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及技术因素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商议决定排列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