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伦理委员会委员的审查能力、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研究各方保护受试者的能力,使伦理委员会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经费预算与培训实施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伦理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顾问、医院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研究人员的硏究伦理相关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 职贵
1.伦理委员会主任、秘书
负责制定培训计划。
编制/申请年度培训经费预算。
谨慎地利用各种资源,提供尽可能多的培训机会。
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秘录培训情况。
2.伦理委员会委员/顾问与工作人员
新委员在加入伦理委员会之前必须经过培训。
每年接受硏究伦理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保护研究受试者的能力流程的操作细则。
办公室制定新委员的初始培训计划,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
第四条 操作细则
1.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伦理委员会委员/顾问与工作人员,机构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研究人员。
培训方式:派出培训:医院内部培训,如讲座,反馈式培训。
培训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研究伦理指南
伦理委员会章程,研究利益冲突。
伦理委员会制度
会议规则,岗位职责等
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
基本的研究设计与方法;不同的研究设计与研究目的对研究伦理问题的影响。
涉及人的研究项目主要伦理问题的审査考量;以及不同伦理考量之间的权衡。
不同研究设计类型(实验性研究,回顾性观察性研究,前瞻性观察性研究等)和伦理审査类别(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复审)的主要伦理问题的审查要素、审查要点。
2.培训经费预算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编制/申请培训经费预算。
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也可从继续教育经费、科研课题经费列支。
谨慎地利用各种资源,提供尽可能多的培训机会。
经费使用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继续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科硏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3.培训计划的执行与记录
新委员的初始培训:办公室分发相关法律法规和研究伦理指南书面材料,确认新委员已被授权,组织临床研究主要伦理问题审查的培训讲座。
组织内部培训:办公室邀请专家主题讲座;通知委员与工作人员、顾问、机构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参加;准备会场、投影与扩音设备;做好培训服务工作。
组织派出培训:发布研究伦理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学术交流活动信息:预培训算经费、赞助经费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培训经费从继续教育经费、科研经费列支项目由其责任者组织实施;派出培训的培训证书原件由本人保存,培训证书扫描电子文件交办公室存档。
培训记录:秘书通过网络应用软件系统记录培训情况,内容包括:日期,培训主题与内容,参加人员,培训证书。
第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