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合 同
出租方: 地 址: 电 话: 承租方: 地址: 手机号码: 担保人: 地址: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法规,出租方、承租方 与担保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以租代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1、出租方同意将型号 架号为 至
年
月
颜色
色,车牌粤:
发动机: 年 元。
元(大 月
车 日
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 日租赁此车辆,共计
个月,月租租金计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写:
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整),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履约担保。出租方无需对此笔保证金额
支付任何利息。合同终止后,承租方要求购买本合同登记车辆的,出租方协助承租方 办理过户手续后,该保证金将全部用于冲抵购车款,出租方无需就此款项负有向承租 方退还的义务。
3、承租方应在每月
元向出租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二、出租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提供全新车辆、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等有效 证件;
第 1 页,共 6 页
专业资料
WORD文档
2. 出租方对车辆拥有所有权,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出卖该租赁车辆; 3. 有权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的情况,有权随时了解承租人对车辆维修保养 的情况;
4.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但不承担租赁 车辆在租赁期内的第三者责任及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依合同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及约定费用;
7. 承租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 , 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随时随地收 回所租车辆 , 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 (4)在发生车辆违章罚款、扣分之日起
3 日;
15 日内未处理违章罚款、扣分的;
(5)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出租方造 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三、承租方基本权和义务
1.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
2. 租赁车辆时须检查并妥善保管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办 理更换或盖章手续。如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证件,应承担所有补办费用。
3. 负责车辆期内的保养、年检和故障的维修。承租方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 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 因没有及时年检车辆而导致车辆过期被扣车罚款以及保险公司不赔付等相关责任与 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保养等费用; 5.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 车辆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违法行为,否则应负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由此 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第 2 页,共 6 页
专业资料
WORD文档
8. 车辆仅限于具备合法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并承担车辆交还出租方以前因交 通违章、肇事等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罚款等费用, 日起的 15 天内处理完成;
9.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 修理租赁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 零件、内饰、外观;
10. 车辆出现故障要维修时,出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按出租方的要求到指 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11. 承租方应按车辆保养的要求,定期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保养; 12.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 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3. 承担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四、租金及支付
6. 每月的租金及管理费,承租方应在当月 号如下:
账户号码 :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7. 支付方式。承租方支付租金及管理费,可采取向上述账户转账支付或办理银 行委托扣款支付。
五、车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租赁车辆首年的非营运保险部分由甲方购买, 方购买;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100 万元)、 营运保险部分由乙
日前向出租方缴清,出租方收款账
12
而且必须在发生违章罚款、 扣分之
车上人员责任险 ( 司机) 、车上人员责任险 ( 乘客) 、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 计免赔险等险种的营运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
15 日内将保险费支付给甲
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 3 页,共 6 页
专业资料
WORD文档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 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 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甲方 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车辆过户
承租方所承租的车辆不存在损毁及影响车辆过户的实质障碍
(如司法查封、 扣押
等情形),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30 天内,双方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要求办理车辆过 户:
1. 承租方接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后,需在通知告知的时间内提供过户的相关证 件以协助出租方办理过户手续,每逾期一天,承租方须支付给出租方日租金 约金。
2. 出租方接到承租方的书面通知后,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过户延迟的,延迟期 间出租方可按本合同继续使用车辆及支付管理费;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 双方可就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后另行协议解决,解决前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
3. 在车辆过户手续未办理结束前,出租方拥有车辆和车牌号的所有权,承租方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 承租方将拥有车辆的所有产 权,原有车牌号归属出租方, 承租方应交还给出租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交还原有 车牌号。
七、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8. 车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并 及时通知出租, 由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承租方负有事故责任的情况下, 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在保险公司索赔范围以外的责任与赔偿由承租方 自行承担。 若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承租方无责任的情况下, 方索赔。如无法进行索赔或索赔数额不足所造成损失的,
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向肇事 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
出 1%的违
应如实提供交通管理部门 / 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责任裁定书、事故调解书、判 决书等文件。
9. 出租方发生车辆纠纷和交通事故,需承租方协助处理的,出租方参加处理人
第 4 页,共 6 页
专业资料
WORD文档
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承租方负责。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 他意外事故, 经有效法律文书裁判导致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该赔偿款应由承租方
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出租方因此而被强制执行支付后,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承租方应承担出租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费用、 交通费、 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
3. 保险公司免赔和理赔不足的部分,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还应承担车辆在维 修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及管理费。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及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讨时需要出租方协助的, 出租方应予协助, 因追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如因承租方的原因或无法 追讨的情况下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方无关。
八、车辆失窃
10. 若车辆在租赁期限内被盗,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向门报案。 11. 在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公布之前,承租方和出租方均无权终止本合同。 12. 若车辆系在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司机驾驶或保管时失窃,承租方应承担保险公 司免赔范围内的损失。 如保险公司因故不能赔偿或者不能全额赔偿, 不能赔偿或者不能全额赔偿部分的损失。
13. 在车辆失窃期间,承租方应继续支付车辆失窃案件调查处理期间的车辆租金 及管理费。
九、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承租方在合同未完成之前无故提前终止合同, 应当支付未完成合同部分租金 总和的 40%违约金作为赔偿,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收回车辆,有权不将车过 户给承租方。
2. 如承租方通过出租方融资租赁车辆,应与出租方指定的融资公司签订相关借 款协议,并依相关借款协议按时供款,如承租方未按时供款,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车辆及运行所需的牌、证,并依据本协议及相关借款 协议与融资公司对车辆进行处置。
十、担保条款 :
承租方应当承担
与出
第 5 页,共 6 页
专业资料
WORD文档
担保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 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十一、特别约定
14.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确认,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而就本合同登记的车辆与任 何第三方共同签订的其他协议,如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涉及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存在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5. 为办理上述第 1 点与第三方签约事宜,承租方需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 供第三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若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 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日内提
出 租 方(签章): 承 租 方: 授权代表: 电话: 日期: 201
年
月
日
201
担保人: 授权代表: 电话:
年
月
电话:
日 201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以下空白无正文)
第 6 页,共 6 页
专业资料
WORD文档
专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