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1号文《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000,000.00元,扣除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42,044,51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955,484.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出具的会验字[2010]38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0]3886号)予于确认。截止2010年5月31日,触摸屏用ITO导电玻璃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81,232,454.29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9,071,469.02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已投入自筹资金90,303,923.31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召开二届三次监事会议分别通过《关于自筹资金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目前触摸屏用ITO导电玻璃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建造进展正常。这两个项目的提前实施为公司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抢占市场机遇、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有利于保证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90,303,923.3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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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并履行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
董事签字:
任兆杏 王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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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