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类种植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收购方(甲方): 。地址: (收购方为经营单位等组织机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填写相关证、照名称、号码)。
种植方(乙方): 县(市) 乡(镇) 村(组) 。户主身份证号码: (以若干户主联合签约的若干户主、身份证号码无需填写;以农村合作社、农村村委会等为代表签约的以代表机构名誉为准,并填写相关证、照名称、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
价格/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豆类品等单数
包装保护合种级位量 价计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2条 质量要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进行约定)。 第三条 种子、农药及价款
甲方□是□否提供豆种及一次性封闭除草农药,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价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种植技术及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豆类种植,并确保豆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验收及交(提)货方式
验收: ;交(提)时间、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 结算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 。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豆子不符合约定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豆子或擅自将豆子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豆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豆子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第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
件: 。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调解权限的其它行政机关受理合同纠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 人民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植的其本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其他约
定: 。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分证号码: 居民身分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