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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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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Journal of Yun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November,2008 V0L 21 No.6 第21卷第6期 文章编号:CN53—1143/D(2008)06—0095一O5 实践与探索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完善 苏 蓉 (云南大学法学院 昆明650091) 摘一要:证券市场是最具吸引力的经济领域之一,同时,证券市场是信用制度和市场经济发展到 定阶段的的产物,是风险高度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性巨大的特点。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无论在总量还是结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证券市场的稳健 有序发展与高效实用的证券监管密不可分。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是 国家规范证券市场的有效手段。我国已依法建立了对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但目前的监 管现状与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以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为基 础,分析目前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极大的提高 证券市场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的为国民经济服务。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监管 自律监管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F438.7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 有的筹集资金、重组资产、公司价值发现和风险提示 等功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证 券作为特殊的商品,其发行和交易有赖于特定的市场 环境。各国证券市场运行的经验教训表明,市场与市 场主体的成熟与否与证券监管的完善是相辅相 市股票市场总市值已达32.7l万亿元,已进入二级市 场流通的市值9.31万亿元,投资者开设的有效证券 账户总数达到9200万户。2007年全年境内证券市 场筹资达7728亿元。期货市场全年成交量7.28亿 手,成交金额4l亿元,创历史新高。经过十多年特别 是近五年的建设,我国的证券市场实现了重要发展突 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伴随 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 也经历了一个从地方监管到监管,由分散监管到 集中监管的过程,并依法确立了集中监管与自律 性监管相结合的证券监管,强化了证券监管工 作,证券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和质量显著提高。 但是,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的证券市场 还存在大量的证券违法和侵权事件,上市公司造假欺 诈、股市幕后操纵、庄家恶性炒作等问题不断出现,银 广厦案件、科隆案件等案件的发生极大的损害了我国 证券市场的声誉,也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蚀, 极大的动摇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这些市场 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既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 受困扰,也反映出我国现行的监管的不足,对证 券市场的监管陷入困境。正确分析市场监管存 成的。只有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场监管,才能维 持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监管是指证券市场管理机构为消除因市场 机制失灵而带来的负面效应,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 手段,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所进行的组织、规 划、协调、监督和控制的活动和过程。“证券监管的 实质是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主体与活 动的约束。监管的本质是以的命令作为一 种基本的制度手段代替市场的竞争机制,以确保获得 个更好的经济效果。”l_】 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用政 一府的“有形之手”对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的补充。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始于 改革开放初期,迄今,市场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 至上百年才能实现的规模。据中国统计,截至 2007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550家,沪深两 收稿日期:2008—09—17 作者简介:苏蓉(1964一),女,云南省昆明市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证券法、票据法的教学与研究。 95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在的问题,完善证券市场监管,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 管来实现证券市场高效、平稳、有序的运行,重拾投资 者信心已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有效监管所需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 备,市场监管存在弱效性 一、“规定”等规定使得成为了证券市场的 主办者,作为的直属事业单位,肩负着 监管证券市场和承领证券市场发展的双重职责。证 监会一方面强调市场监管,一方面又要维系证券市场 的持续发展,在其职责的履行中以监管促发展,又在 监管中实现发展,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活动中不 断的扮演股市调节者的角色,监管不断的让位于发 近年来,我国的证券法律体系日渐完善,已形成 以《证券法》为主的包括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 则等层次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关于证券市场的立法 起步较晚,法律条文规范不够完善,影响了监管的力 度。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法律法规中,最基本的是《证 展,采取了一次又一次的救市行动来面对股价 的波动。于是市成为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代名词, 信用成为了支撑投资者信心的保证。监管不断 的让位于所谓的“发展”,以证券市场不能推倒重来 为旗号的“发展”在削弱监管效率的同时,也在蚕食 中国证券市场的平等竞争环境。l2 在证券市 场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致使的监管职 责未能得到正常的行使。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的职责范围过宽。 监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证券行业的准人许可, 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除对 证券行业进行监管,还享有相对的规则制 定权,可依法制定有关监管证券市场的规章、规则。 其所制定的规章、规则不受全国常委会和的 审查,即使与或其他法律相悖,机构和个人也不 能请求裁决。另外,还有权对证券违法、 违规事件立案调查,有权作1—5倍的行政罚款。此 外,最高人民规定,只有经正式认定时,虚 假陈述的受害股东才可以对虚假陈述者提起民事诉 讼,进而使得的行政权获得了部分的司法豁 免。由于以上原因,拥有许多不受约束的立法 权和行政权,监管的范围几乎没有,凡与证券市 场有关的事情无不在的管辖范围内。正是由 于监管范围过广,使得证券监管部门承载过重,在监 管过程中力不从心。 券法》。我国的《证券法》是经过六年的酝酿予1998 年问世的。《证券法》的颁布改变了监管部门只能在 问题暴露并已造成一定不良后果时制定来应急 的状况,确立了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总体框架。 但该法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规范不完善 的地方,某些法规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操作性差。 大量的法条只是制止性条款和审批程序规定,而没有 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实施规定;或一般只规定某一条文 适用的条件和涉及主体的权利义务,而不规定违反该 规范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由此导致追究违法犯 罪者法律责任的规定难于具体操作,不足以对证券市 场中的违法者产生威慑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 的力度。针对这种情况,2005年8月27日第十届全 国第十八次会议对《证券法》进行了较全面的修 订,在保留了原《证券法》的主体框架的基础上,在一 定程度上弥补了修订前《证券法》的不完备,但从保 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没有得到实质意义上的改 进。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的三大法律责任配置严 重失衡,过分强调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对民事责 任的规定相对简陋。以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为 例,该法涉及法律责任的条款共48条,其中有42条 直接规定了行政责任,而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条款仅 4条。这种忽略证券投资交易关系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以及对私权侵害救济规定的不完备,将会导致对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过轻,难以有效监控和遏制违法 违规行为,使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呈现弱效化。 (二)监管中监管机构职责不明确,监管范 围过宽,监管缺乏性公平性 监管机关的性是监管权的根本保证。 但作为所属事业单位,随着任期的 调整而调整,无法于,也不可避免的承受国 务院的部分职能。由于自身地位的局限性,证券监管 机构为了寻求政治支持的最大化,总是站在国家和政 府的立场上,体现在其制定监管时为市场的发展 和其它目标而妥协,重视对的负责而忽略了 对投资者的负责,使监管的性受到制约。 公平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也是证券监管的必然要 求。在制定的某些中常常带有某种政治 目的,而不是完全从投资者的立场出发。在我国证券 1998年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证券 法》①明确了中国作为证券市场统一监管机构 的法律地位。但证券法律法规中的“批准”、 ①我国《证券法》第7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完善 市场活跃着大量由国企改制的上市公司,或国有控股 确了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 了其决定临时停市,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等权力,但 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以及权力行使等方面对 的依附性较为明显。如交易所总经理由任免, 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需经批 准。在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过程中,自律监管和监 管的职责分工和监管机制还没有理顺,自律监管机构 和监管的监管权力边界不够清晰,存在监管的交 叉重叠或监管的缺位或越位。 的证券公司,国家利益成为了市场的主导性利益和监 管呵护的对象,致使证券监管出现偏差。无论是券商 的托管,还是上市公司的重组,都表现出很强的行政 干预。如在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中,社会公众股的股 权成本远远高于国有股的股权成本,通过股权分置获 利最大的是国家。 (三)证券市场的监管过度的依赖监管,自 律性监管薄弱。 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是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是以监管为中心,自律监管 是监管的有益补充。根据《证券法》规定①, 监管和自律监管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完整体 系。我国目前的自律监管体系主要由三方面组成,即 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各种证券市场参与机构。 其中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两类组织的监管尤 为重要。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自律管理体系,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逐步得到重视,自律 管理的作用正逐渐凸显。但整体而言,我国的证券市 场的发展主要由主导和推动,市场监管主要依靠 监管,在实际运作中,自律管理机制和职能没有 真正到位。 在我国的现行监管体系中,自律管理的作用未得 到重视。《证券法》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 的自律管理组织,证券公司应当加人证券业协会。但 据统计在目前近千家券商中,加入协会的仅为120余 家,自律约束的机制无法体现。并且,中国证券业协 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大多属于官办机构,机构负责人 多由机构负责人兼任,与《证券法》规定的自律 组织是通过对自身会员的自身约束、相互监督起到对 监管的补充作用的精神相矛盾, 由于的 不够重视和缺乏扶持,证券业协会的发展缓慢,力量 薄弱,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削弱了市场自发的调节 功能。 在主体资格上,自律管理组织性缺乏。由于 历史的原因和特殊的国情,现阶段我国的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业协会都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业协会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相对较低,作为自律 组织却完全服从于的领导,没有拥有其应有的 权威。通常被看作是准机构,在证券监管中只起 到辅助监管的作用,完全受制于的集中管理。 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也经 常被了解为监管的延伸。新修订的《证券法》明 (四)对作为监管者的监管机构缺乏完善的约束 机制。 一直以来,我国在制度建设上对监管者缺乏有效 的约束机制与措施,更多的是对被监管者的约束,对 监管者自身的监管没有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这也是 近年来我国证券监管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之一。由 于监管部门掌握着证券发行核准等权力,而权力的集 中不可避免的带来“官僚主义”以及由于监管者被 “俘虏”所导致的寻租等监管的非效率 J。我国法律 赋予了证券监管机构很大的权力,而又缺乏有效的权 力制约监督制度,在证券监管活动中极易出现滥用职 权,违背证券监管“维护市场透明度”的理念,不遵守 “公正”原则现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股票的发行 和证券的上市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证券监管部 门的审核准,但许多公司上市后业绩严重滑坡,极大 伤害了投资者利益。这与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缺乏 法律监督机制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有直接的关系。 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应对策 我国与世界上其它国家在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上具有同一性,即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证券市场的 公平、高效、透明;降低系统风险。证券市场在国民经 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 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我国证 券市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证 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针对上述证券市场 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和完 善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 (一)完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法律 责任制度。 依法治市是证券市场规范化的前提,而要做到依 法治市必须要有法可依。从本质而言,证券市场的健 康有序发展取决于证券市场运行的“公开、公平、公 正”,也就是市场的透明度。有效的透明度的形成和 ①《证券法)第8条: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第lO2条:证券交 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97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维护只有建立在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基础上,因此 必须加紧完善与市场监管有关的证券立法,增强证券 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增强证券监管 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时效 性。《证券法》作为一部统一的权威性立法,其威严 在于应有的内容公平、条款细致,便于操作的法律责 任制度。民事责任是各国证券法体系普遍重视和广 泛应用的一种责任制度,一方面,对于投资者,最能确 保其投资信心,弥补其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 的损失的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于违法 违规者,民事责任的承担可以加重其违法的成本,加 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这是行政责任和刑事 责任都不无法取代的。因此,民事责任制度应该在我 国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我国 《证券法》修改完善时,应当扭转重刑(行)轻民的思 维定势,对于证券民事责任、证券刑事责任和证券行 政责任予以同等的关注,使三大法律责任的配置做到 尽可能的均衡。 (二)完善监管机构的地位,改变监管 理念,保证监管的性和公平性。 证券市场的发展是建立在监管之上的,强化监管 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国国情,监 管机构在市场监管中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压力,证券 监管的权力过大且面面俱到,行政权力主导的行为以 及因素不断引导证券市场的走向,甚至超越了立 法的影响。总结国外证券监管运作机制,我国应将证 监会的权力边界界定为“监管”,即对市场化的资本 市场运作提供保障,凡是市场本身、中介组织和自律 监管能够解决的,都当从的职责中分离出来, 以此降低的承载量。我国新修订的《证券法》 关于将证券上市审核权交由证交所,并由监督 检查的规定体现出职责范围已发生改变。 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必须重点解决 自身的性和公平性问题。监管机构的独 立性是监管权的根本保证,作为监管者的 不应只对和被监管对象负责,而首先应对法律 和投资者负责。但只要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承担的职能将不可避免的影响监管权的行使。 建议从行政管理上对的机关性质进行改 革,将由隶属于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改制为直 接隶属于权力机关的监管主体,摆脱其他行政部 门的干扰。并且要从监管机构的设置、法律职责、人 士任免,回避制度等方面保证的性,使其 成为集准立法权、执法权和准司法权于一身的、 超脱、统一的证券监管机构。 5 在这方面,美国的监 98 管经验值得借鉴。美国的监管以联邦交易委员 会(SEC)为主,SEC是一个的,具有准司法权,集 立法、执法和监察为一体的证券管理机构,它可以独 立对证券市场实行强有力的管理而无需依赖其他行 政或司法机构。作为的,超党派的、准司法的证 券市场管理机关,SEC不断通过其监管和效率监 管证明者监管机构的价值。这也应该成为 我国发展的方向。 证券监管理念是监管机构开展监管工作的目的、 要求和行动指南,是证券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管 机构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管新理念,要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管的目标 不是实现的政治目的而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 要在实行监管的过程中坚持“三公原则”,要平等的 对待市场参与者,要保证投资者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 境。构建以信息披露为主的监管架构,向投资者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使投资者能公开的获 得同等质量的信息,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加大对虚 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打 击,使得市场参与各方能低成本的及时取得真实信 息,免受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侵害,平等的参与市场活 动。只有这样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才 能得到有效的维护,才能发挥证券市场在经济建设中 的应有作用。也只要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才 能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真正体现监管的公平。 (三)加强自律监管,充分发挥证券自律监管组 织的作用 随着证券市场的成熟,主导和行业自律相结 合的监管体系日益成为大多数国家选择的主流。自 律监管具有内行监管的优势,监管规则易获得认同, 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及时,并可以通过道德规范和诚 信观念的培育弥补法律监管的不足等优势。在 监管“失灵”的形式下,自律监管可以有效维护证券 市场运行秩序,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现阶段,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应该加强独 立的自律机制的建设,实现监管与自律监管的融 合,充分发挥自律监管组织的一线监管职能。 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制度结构出发,证券交易 所的自律监管应在借鉴西方国家证券交易所职能变 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形成监管与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并重的局面。要改革证券交易 所的组织结构,保证其人事任免权的性以及自律 监管规则的制定权;要充实交易所的监管权力,赋予 其对一般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如此才能改变我 国证券交易所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自律组织的非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完善 性局面。 如建立健全监管机构的政务公开制度,将监管机构的 在我国,承担场外交易监管职能的证券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地位在法律上是明确的,其与监管场内交易 的证券交易所形成了完整的自律监管体系。但还应 充分保障证券业协会作为自律组织的性,改变目 前证券业协会属于官办机构和机构负责人多由 机构人员兼任的做法。要强化证券业协会的监管权 力和权威权力,增强其工作方法的透明度,发挥其在 职业道德建设、专业技能培训、场外交易活动监管和 证券纠纷的调解等方面的潜能,并许可其对违反场外 交易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真正肩负起自律监管的 职责。 (四)完善监管监督机制,强化对证券监管部门 的监督。 从理论上说,要发展证券监管部门的性,避 免证券市场监管的政治化,保证监管权的公正,就要 加强对监管者和监管权的监督。从机制上讲,首先要 加强内部监督。的监管权相当于证券市场的 执法权力,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广泛,要建立内 部的预先监督制度,充分实现内部职能部门的 预防性监督权,为对市场监管权的行使树立起 一权力运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做到监管规则、监管 程序、监管内容、监管结果的公开,真正实现社会监 督。第三,应完善对证券监管部门的司法审查制度。 《证券法》规定,当事人对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决定 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依法直接向人民提 起诉讼。该规定将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权置于了司 法审查之下。但质疑监管权的诉讼机制尚欠 规范,还应该从诉讼主体、诉讼方式、审查标准和判决 执行等方面进行完善。 证券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证券市场监管的 发展过程必将经历一个由不规范到规范,由不完善到 完善的过程,只要建立良好的监管运行模式和实施符 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特点的监管措施,我国的证券市场 秩序必将会得到根本的改观,投资者的利益必将会得 到严密的保护,证券市场也必将一步步走向繁荣。 参考文献 [1]张宗新.中国新兴证券市场的均衡监管模式解析[J].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7,(6). [2]张辉.中国职能的定位:监管与发展[J].郑州航空工业管 理学院学报,2008,(2). 道过滤网。其次,要在社会上建立完备的监督系 [3]李香梅.王扬亭.完善我国证券监管的几点思考[J].管理科学文 摘,2005,(1). 统,具体包括全国及其常委会的执法监督、 的司法监督、监察、审计部门的行政监督以及 社会各界的公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以此最 [4]陶虎.中国证券监管的变迁与改革[J].企业经济,2005, (1O). 大限度的保证证券监管部门严格依法行使监管权。 [5]李文胜.法律视野中的证券市场监管[J].求索,2007,(7). On the improvement of securities market supervision in China Su Rong (Law school,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 1,China) Abstract:The securities market is one of most attractive economical domains,simultaneously,the securities market is a product that the credit system and the market economy develop to a certain stage,which is also a high risk concentration market.It has some characteristics,including the risk originates broad,the conductivity is strong and the social hazardous is huge.After several years’development,our country’S securities market in total quantity and he sttructure aspects has made the considerable progress.The stead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securities market is closely with the efifcient and practical securities regulatory system.Securities market’S supervision is the cornerstone of securities market’S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which is also the effective method for our securities market.Our country has established legally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system to the securities market,but at present,the supervi— sing and managing situation has certain disparity with rapid development in securities market.This article analysis the main question existed in market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which is based 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poses he cortre- sponding perfect countermeasure.The purpose of the article is to build the effective supervision,to enhance the secur- ities market operating efifciently,to guard and avoid isrks and make the securities market serve well for the national e— conomy・ Key words:securities market;supervision system;government supervision;autonomy supervision 责任编辑:罗刚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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