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薪酬月度考核办法
一、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公司绩效考核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行政的副总
成 员:公司行政人事处负责人及各部室主要负责人
日常办公室:行政人事处
2、考核组职责
(1)按时参加考核,严格考核纪律,严禁徇私舞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表考核意见要以事实为依据;
(3)根据实际情况,负责修订和完善“考核标准”;
3、考核组成员守则
(1)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原则上不得发表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严肃认真地对待考核,因事不能参加考核会,应提前向组长请假;
(3)在“考核标准”的执行和修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由单位或部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五、月度工资的构成及发放
1、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子公司及项目部班子以上人员均实行:
(月基薪×50%+月基薪×50%×当月考核系数)×12+年基薪×年度业绩薪
系数=个人年薪
月度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占月基薪工资的50%,绩效工资占月基薪工资的50%。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为动态工资,每月按照考核后系数确定,具体考核内容按附表执行。
2、其他年薪人员执行:月度工资为年薪除以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50%为基本工资不考核,40%为月度考核工资,10%留做年度考核工资。
3、月度工资发放按照基本工资加考核后绩效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
4、执行年底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总结考核评价,各部门、子公司及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以责任目标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其它员工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及日常工作完成进行评价,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各级管理人员实行等级年度嘉奖。
六、考核程序与方法
1、个人自查:各管理及以上人员对照“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认真自查,详细填写本人考核表并说明加、减分原因,呈报分管领导审签后,于每月2日前将本人考核表交行政人事处。
2、对照“考核标准”:各部门负责人,对照“考核标准”和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每月2日前将本部门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核后,交行政人事处。
3、行政人事处将收到的“考核表”汇总、统计后提交考核组,于每月8日前召开工资考核会,由考核组对每位管理人员绩效逐项进行考核。考核应严格执行考核标准,考核到位。标准中未包含的由考核组集体决定,有争议时由考核组组长裁决。
4、行政人事处将各类人员业绩考评结果汇总、制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作为核发当月工资的依据,并及时下发考核会议纪要。
七、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由考核组商定解决或报公司领导审定;
2、本标准由公司考核组负责制定,行政人事处归口管理;
3、本标准解释权属公司考核组。